习主席指出:“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,是激发党的创造活力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。”从我军诞生之日起,党就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军队建立党的组织,为党领导军队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。当前,我军新的领导指挥体制已经建立,党组织建设和运行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。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这一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,确保一切工作都置于党委(支部)统一领导下,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必要性。
民主是集中的基础,没有民主,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。毛泽东同志曾系统阐述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,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立下规矩,提出党委会内部“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”,通过“互通情报”等具体方法,以使集体领导的原则得到保证。作为“班长”,党委(支部)书记在研究重大事项中、作出重要决策时,一定要有广纳群言的胸襟和真诚谦虚的态度。要走好群众路线。按照“先民主,后集中,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,领导同群众相结合”的原则,开展好调查研究,征求好意见建议,特别是对技术性较强的问题,应注意倾听相关专家的意见。要做好会前酝酿。个别酝酿是交流思想、交换意见的必要过程,是议事决策的重要步骤。尤其是在重大问题、复杂棘手问题、敏感问题上,要多通气、多沟通、多交流,做到协商不定调、平等不压人,使各种不同意见向真理靠拢、向正确集中,避免形成错误决定。要搞好民主讨论。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,会上要开展充分的讨论,引导大家畅所欲言,讲真话、讲实话、讲心里话,在相互启发、取长补短中克服个人思想认识的局限性,最终达到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的目的,为正确集中、顺利形成决议创造条件,最大限度凝聚起“一班人”的智慧和力量。
集中是民主的指导,只有实行高度集中,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。班子内部、不同成员因为个人的经历不同、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政策水平高低不一,看问题的角度和对所讨论问题了解的程度也会有差异,出现意见分歧是正常现象。这时候,就要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正确的集中。要讲求科学性。在会议议事决策前,需要进行充分酝酿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合理方案,适时进行表决、形成正确决策。如果研究的问题不属于急办事项,可以让大家对不同意见进行比较权衡,在深入讨论、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再进行集中;当发现少数人意见确有充分理由时,应积极做好引导,使正确意见为多数人所接受,以作出正确决议,避免决策走偏。要讲求原则性。对于提出的不同意见建议,明知与规定要求不相符的要旗帜鲜明地反对。如果是因为对政策规定不了解引起的,要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掌握,分清是非界限;如果是因为局部利益所致,要做好思想引导,帮助大家摆正局部与全局的关系。要讲求及时性。特别是在意见争执不下时,作为“班长”应及时启发引导,或提出深入探讨的问题,把讨论推进一步;或归纳大家的意见,提出解决问题的多种方案以供选择,最后形成决议。如果复议仍不能统一思想、作出决定,应该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或机关报告,不能遇到矛盾问题议而不决,延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。
习主席指出,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。党章、军队政治工作条例、军队党的建设条例、军队党委(支部)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,规范了军队党的工作原则、内容和程序,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保障,无论是搞调查、拟方案,还是作决策、抓落实,都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。要培塑理论自觉。坚持从应知应会入手,深入了解民主集中制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、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,特别是要学好习主席关于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论述,系统掌握基本立场、基本观点、基本方法;要把民主集中制教育与学法规、知法规、用法规结合起来,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制度,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章法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立起根本指导和基本遵循。要加强沟通请示。当前,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正向纵深推进,一些政策规定调整幅度大、重大敏感事项官兵关注度高,更要主动搞好请示汇报,既不能简单粗暴、按老套路机械执行,也不能迷茫等待、议事决策停滞不前,而是要做到政策理解透、形势判断准,方向不跑偏、原则不走样,确保上级的决策意图和指示要求得到有效贯彻实施。要狠抓决策执行。党委(支部)决议一旦形成,全体成员必须坚决服从,决不能因为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,就置身事外、不管不问;更不能因为个人在会上持有不同意见,会下落实就推三阻四、各行其是。实践证明,广泛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,既要体现在科学决策上又要体现在决策落实上,这也是民主集中制真正落到末端、取得实效的根本要求。
(杨波江,作者单位:国防科技大学)